【中共中央: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7月21日訊,《決定》指出

【中共中央: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7月21日訊,《決定》指出,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健康優先發展戰略,健全公共衛生體系,促進社會共治、醫防協同、醫防融合,強化監測預警、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檢驗檢測、應急處置、醫療救治等能力。促進醫療、醫保、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促進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和區域均衡佈局,加快建設分級診療體系,推進緊密型醫聯體建設,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深化以公益性爲導向的公立醫院改革,建立以醫療服務爲主導的收費機制,完善薪酬制度,建立編制動態調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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