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四部門及天津市政府:提升金融機構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能

【央行等四部門及天津市政府:提升金融機構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能力,防範“洗綠”“漂綠”風險】7月30日訊,央行等四部門及天津市政府聯合發佈《關於金融支持天津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建立科技金融風險防控體系,強化對金融機構負債結構風險和資金錯配風險的管理。建立健全與數字金融發展相適應的監管規則,防範潛在金融風險。提升金融機構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能力,防範“洗綠”“漂綠”風險。強化自貿試驗區和跨境金融風險管控,加強對跨境資金流動的監測、分析和預警,防範開放條件下跨境資金流動風險。加強供應鏈金融風險管理和防控,建立基於核心企業全鏈條的風險防控機制。積極穩妥推進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業務發展,建立健全合規管理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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