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無人機出口管制政策應詢答記者問】7月31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無人機出口管制政策應詢答記者問】7月31日訊,商務部新聞發言人表示,經批準,7月31日,中國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發佈兩個關於無人機出口管制的公告,分別對部分無人機專用發動機、重要載荷、無線電通信設備和民用反無人機系統等實施出口管制,對部分消費級無人機實施爲期2年的臨時出口管制,同時,禁止其他未列入管制的所有民用無人機出口用於軍事目的。上述政策將於9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前,我們已經向有關國家和地區作了通報。高性能無人機具有一定軍用屬性,對其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慣例。(一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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