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徵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8月1日訊,近日,

【佛山徵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8月1日訊,近日,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表徵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通知,面向佛山市五區(禪城區、南海區、順德區、高明區、三水區)範圍內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項目。通知公佈了收購房源要求,擬收購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項目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優先選擇整地塊或整棟未銷售的項目:用於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單套建築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上、不超過120平方米,以100平方米以下戶型爲主;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以單套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爲主;項目已完成竣工驗收備案,手續齊全,符合辦理商品房首次登記條件;抵押合同明確轉讓須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應當取得抵押權人同意;項目涉及債權債務關係清晰。(上證報)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