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支持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以需定購”確保房

【新疆:支持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以需定購”確保房源不積壓據】8月9日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佈《關於促進自治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共6個部分、22條舉措。支持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以市、縣爲單位,全面摸排保障性住房需求,按照“以需定購”原則,確定1—2家地方國有企業,以不超過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價格”(土地劃撥成本+建安成本+不超過5%的利潤)收購房地產企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或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自治區住建廳表示,要深入摸排本地保障性住房需求和供給缺口,堅持“以需定購”,確保收購之後迅速配售或租賃,房源不能積壓在手上。(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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