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盛硅業原總經理方紅承案一審宣判 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

【合盛硅業原總經理方紅承案一審宣判 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4年零6個月】8月15日訊,合盛硅業原總經理方紅承涉嫌職務侵佔、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一案在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法院一審判決認定,方紅承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成立,依法判處方紅承有期徒刑4年零6個月。公訴機關提起的方紅承職務侵佔罪名,法院認定不成立。方紅承之弟方紅興同樣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零2個月。方紅承家屬向記者表示,對於法院的判決,他們會上訴。(每經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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