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發佈新政 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8月23

【蘭州發佈新政 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8月23日訊,蘭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網23日發佈公告,在蘭州市全市範圍內徵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時間從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蘭州市政府選定蘭州更新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作爲收購主體,徵集對象爲在蘭州市全市範圍內擁有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且自願參與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收購價格方面,收購價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價格爲參考上限,即劃撥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過5%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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