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城市郊區等停止執行住宅項目容積率不得低於1.0的

【福建漳州:城市郊區等停止執行住宅項目容積率不得低於1.0的供地標準】8月26日訊,據福建省漳州市自然資源局官網消息,爲進一步優化漳州市中心城區經營性房地產用地開發利用政策,8月23日,漳州市自然資源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優化漳州市中心城區經營性房地產用地開發利用政策的意見(試行)》的通知。優化土地供應方面,《意見》提出,優化用地指標。在城市郊區等不具備公共交通條件但景觀、區位等條件較好的區域或受限高管控區域,優化規劃用地指標,停止執行住宅項目容積率不得低於1.0的供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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