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贛州:在購房地無住房有過一次公積金貸款但已結清的,再申

【江西贛州:在購房地無住房有過一次公積金貸款但已結清的,再申請公積金貸款算首套】8月30日訊,江西省贛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近日連續發佈四條關於公積金的優化政策,涉及首套資格認定、異地公積金貸款、公積金“商轉公”等。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在購房地無住房,使用過1次住房公積金貸款但已結清的,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執行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貸款利率按同期首套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自2024年7月26日起施行,以業務受理時間爲準。在2024年7月26日前已申請未發放且符合條件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本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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