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首例操縱證券市場民事賠償案審結生效】9月2日訊,福州

【福建省首例操縱證券市場民事賠償案審結生效】9月2日訊,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8名證券投資者訴被告王某某操縱證券市場責任糾紛一案作出的一審判決經公告送達後生效,王某某被判令向8名原告賠償損失共計65萬餘元。這也是福建全省首例操縱證券市場民事賠償案件。據瞭解,2020年6月至11月期間,王某某控制並使用多個證券賬戶,採用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以及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等方式連續買賣“大慶華科”“友邦吊頂”股票,造成上述兩隻股票股價與大盤指數產生較大幅度的偏離。(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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