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金融機構涉刑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屬於

【國家金融監管總局:金融機構涉刑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屬於重大案件】9月6日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於印發金融機構涉刑案件管理辦法的通知,其中提到,(一)涉案業務餘額等值人民幣一億元(含)以上的;(二)自案件確認後至案件審結期間任一時點,風險敞口金額(指涉案金額扣除已回收的現金或者等同現金的資產)等值人民幣五千萬元(含)以上,且佔案發法人機構淨資產百分之十(含)以上的;(三)性質惡劣、引發重大負面輿情、造成擠兌或者集中退保以及可能誘發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等具有重大社會不良影響的;(四)金融監管總局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的其他屬於重大案件的情形。(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