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依法建立股東不當所得追回制度和風險責任事後追償機制

【國務院:依法建立股東不當所得追回制度和風險責任事後追償機制】9月11日訊,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保險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緊盯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加大稽查檢查力度,堅決打擊嚴重破壞市場秩序、嚴重損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關鍵事、關鍵人、關鍵行爲。依法建立股東不當所得追回制度和風險責任事後追償機制。對監守自盜、內外勾結、搞利益輸送的關鍵人員,從嚴實施取消任職資格、薪酬追索、行業禁入等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加大市場整治力度。依法嚴厲打擊股東或實際控制人違規持股、非自有資金出資、違規干預公司經營管理活動、違規佔用資金等行爲。嚴禁違規投資與保險主業無關的行業企業。規範銷售行爲,嚴肅查處銷售誤導、套取費用等行爲。堅決打擊保險欺詐犯罪、違規代理退保等行爲。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