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副部長李忠:領取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從15年逐步提高

【人社部副部長李忠:領取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從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突出兩方面政策】9月13日訊,人社部副部長李忠在今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專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領取養老金的最低繳費年限從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突出兩方面政策,一是設立5年緩衝期,主要考慮是,部分繳費年限15年左右的職工已經臨近退休,設立5年緩衝期,可以減輕對他們的影響。二是採取漸進的方式,對於2030年後退休的職工,最低繳費年限不是一下子就提高到20年,而是小步調整,每年提高6個月。這樣便於尚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職工,提前作好參保安排。(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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