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佈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佈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決定】9月13日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佈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的決定。其中增加一條,作爲第九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和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將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納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職責任範圍,建立健全相關責任制,加強對領導幹部統計工作的考覈管理,依法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行爲追究法律責任。”(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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