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將約談部分與財務公司發生大額業務往來的上市公司】9月2

【監管將約談部分與財務公司發生大額業務往來的上市公司】9月26日訊,近日,河北證監局發佈了河北上市公司監管通訊(2024年第4期,總第10期),其中的監管要求欄目稱,上市公司應確保存放在財務公司的資金安全。上市公司與財務公司業務往來應嚴格遵守《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業務往來的通知》(證監發〔2022〕48號)等有關規定,嚴格履行關聯交易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嚴禁超限額存放資金。近期,部分企業集團因經營不善、資金鍊斷鏈導致財務公司出現流動性風險,上市公司在財務公司的存款提取受限,企業集團實質佔用上市公司資金。證監局稱,上市公司要及時瞭解財務公司風險狀況,完善風險處置預案,保障資金安全。監管部門近期將約談部分與財務公司發生大額業務往來的上市公司,進一步加強關聯業務監管,確保上市公司在財務公司存款的安全性。(券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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