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印發新規明確長期護理保險經辦規程】9月30日訊,

【國家醫保局印發新規明確長期護理保險經辦規程】9月30日訊,從國家醫保局獲悉,爲規範長期護理保險經辦工作,提高經辦管理服務效能,保障參保人合法權益,國家醫保局於日前印發了《長期護理保險經辦規程(試行)》。針對失能評估,《規程》明確,評估對象或其監護人、委託代理人自願向統籌地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提出評估申請,提交相關材料,主要包括:申請人有效身份證件或參保憑證,《長期護理保險失能等級評估申請表》,住院病歷或診斷書等。未參加長期護理保險的、不符合待遇享受條件的、發生護理服務費用不屬於長期護理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的、申報材料不全或提供虛假材料的等情形,不予受理失能等級評估申請。(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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