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佈關於同意在廈門市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批

【國務院發佈關於同意在廈門市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批覆】10月10日訊,國務院發佈關於同意在廈門市暫時調整實施有關行政法規規定的批覆,爲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支持廈門開展綜合改革試點,同意自即日起2年內,在廈門市暫時調整實施《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會同有關方面密切跟蹤綜合改革試點進展,加強統籌協調和指導評估,在相關試點任務結束前及時商司法部研提後續工作建議。試點期滿後,對實踐證明可行的,按程序修改完善有關行政法規;對實踐證明不宜調整的,恢復施行有關規定。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