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濱海新區:鼓勵促進京津同城化發展的準市民在“濱城”落戶

【天津濱海新區:鼓勵促進京津同城化發展的準市民在“濱城”落戶】10月11日訊,天津市濱海新區公安局10日發佈關於對《濱海新區戶籍制度實施細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進一步放寬外來人口在濱海新區落戶限制。意見中提出,鼓勵促進京津同城化發展的準市民在“濱城”落戶。其中規定,持濱海新區有效居住證滿2年且在濱海新區有合法產權住房的申請人,支持其落戶濱海新區合法產權住房。合法產權住房須爲在濱海新區購置的新建商品房。在北京市工作且累計在京繳納社會保險3年以上,40週歲以下的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在職職工,本人或配偶在濱海新區購置單套90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房的,可以申請在合法產權住房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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