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證監局對鈞富投資及其法定代表人葉志鈞出具警示函】10月

【浙江證監局對鈞富投資及其法定代表人葉志鈞出具警示函】10月15日訊,10月12日,浙江證監局網站發佈的兩則決定顯示,該局對杭州鈞富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私募業務情況現場檢查中發現,鈞富投資存在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未按照合同約定進行信息披露、未建立激勵獎金遞延發放機制、由非本機構僱傭人員及無基金銷售業務資格機構進行私募基金推介等問題。同時,葉志鈞作爲鈞富投資法定代表人和基金投資經理,未勤勉謹慎履行相關職責與義務,對上述問題負有主要責任。根據相關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鈞富投資、葉志鈞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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