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糧科工:收到江蘇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10月15日訊

【中糧科工:收到江蘇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10月15日訊,中糧科工公告,公司於2024年10月1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決定書指出,公司存在以下違規事項:一是使用閒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未重新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二是募投項目“糧油定製裝備智造及成套集成核心技術創新平臺項目”連續三年沒有資金投入,募投項目實際投資進度與投資計劃出現差異,未在相關報告中解釋差異原因。根據相關規定,江蘇監管局決定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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