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級住房公積金:在成都購房,支持購房提取代際互助】10

【四川省級住房公積金:在成都購房,支持購房提取代際互助】10月17日訊,四川省省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於10月15日對現行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進行相應調整。支持購房提取代際互助。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購買住房且符合購房提取條件的省級中心繳存人,其本人父母、子女可申請提取繳存在省級中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繳存人父母及子女申請提取時,應在省級中心無未結清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且不存在其他不允許提取的情形。申請提取的住房爲本規定實施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含)新購買住房。申請提取截止時間爲2026年12月31日。繳存人父母及子女可在購房一年內申請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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