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央行:與符合條件的證券、基金、保險公司開展互換交易,互

【中國央行:與符合條件的證券、基金、保險公司開展互換交易,互換期限1年】10月18日訊,中國人民銀行委託特定的公開市場業務一級交易商(中債信用增進公司),與符合行業監管部門條件的證券、基金、保險公司開展互換交易。互換期限1年,可視情展期。互換費率由參與機構招投標確定。可用質押品包括債券、股票ETF、滬深300成分股和公募REITs等,折扣率根據質押品風險特徵分檔設置。通過這項工具獲取的資金只能投向資本市場,用於股票、股票ETF的投資和做市。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