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通報證券公司投行業務內部控制及廉潔從業專項檢查情況】

【證監會通報證券公司投行業務內部控制及廉潔從業專項檢查情況】10月18日訊,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我會堅持“穿透式監管、全鏈條問責”和機構、人員“雙罰”的原則,抓住公司高管等“關鍵少數”,根據問題的輕重,依法分類採取措施。對違規問題多、情節嚴重的開源證券、中原證券採取暫停公司債券承銷業務6個月的行政監管措施,要求公司全面整改,切實吸取教訓;對11家公司視違規問題情節輕重分別採取監管談話、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監管措施,要求針對性解決盡調、內控短板問題。同時,我會對43名直接責任人員及負有管理責任的人員分別採取監管談話、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監管措施。人員涵蓋公司主要負責人、分管投行業務負責人、內核負責人、質控部門負責人、業務部門負責人及項目組成員,並要求公司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內部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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