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刑十二年 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用生受賄案一審宣判】10

【獲刑十二年 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用生受賄案一審宣判】10月21日訊,2024年10月21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王用生受賄一案,對被告人王用生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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