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無事不擾”應爲涉企檢查常態】10月31日訊,文

【人民日報:“無事不擾”應爲涉企檢查常態】10月31日訊,文章稱,“無事不擾”應成爲涉企檢查的常態。“無事不擾”首先是本分,這意味著依法釐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讓行政執法既不失位、也不越位。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做好必要的監管以彌補市場失靈和不足是法治的要求,減去不必要的打擾和過度的干預,同樣也是法治的要求,兩者兼顧才能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無事不擾”不是做“甩手掌櫃”,更不是簡單地跟民營企業保持距離。當前許多地方不僅在監管執法上“無事不擾”,更進一步提出在服務企業上“有求必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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