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加嚴水泥置換要求】10月31日訊,近日,工業和信息

【工信部:加嚴水泥置換要求】10月31日訊,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修訂印發了《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2024年本)》。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部門負責人就《實施辦法》解讀:與80號文相比,修訂的主要內容:一是加嚴水泥置換要求,明確水泥熟料低效運行產能不能用於置換、用於新建項目置換的水泥熟料產能不能拆分轉讓等。二是完善產能覈定方式,取消以水泥迴轉窯窯徑和玻璃日熔化量爲依據覈定產能的規定,推動備案產能與實際產能統一。三是實施地區差異管理,明確對位於國家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或前三年水泥熟料平均產能利用率低於50%的省份新建水泥熟料生產線,原則上不得從省外置換產能等。四是簡化跨地區產能轉出程序,位於國家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或同一法人企業集團內部的產能跨省轉出,可不報轉出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公示、公告。五是加強與能效環保政策協同,明確能效達不到基準水平要求的產能不能用於置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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