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金融安全責任不能“外包”】11月8日訊,文章稱,

【經濟日報:金融安全責任不能“外包”】11月8日訊,文章稱,確保金融數據安全,既關係到金融機構業務的穩健發展,也與每一位金融消費者的權益息息相關。要壓實金融機構的安全責任,強化“服務外包、責任不外包”的主體意識,切實承擔數據安全主體責任,設立追責處罰機制。金融機構要根據監管要求,建立數據安全責任制,指定歸口管理部門負責機構的數據安全工作,明確各業務領域的數據安全管理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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