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郎古酒業回應被郎酒起訴要求更名並被判賠近2億元:將上訴】

【夜郎古酒業回應被郎酒起訴要求更名並被判賠近2億元:將上訴】11月11日訊,今日晚間,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夜郎古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發出聲明,稱11月8日收到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四川省古藺郎酒廠有限公司及關聯公司訴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夜郎古酒。聲明稱,該一審判決認定夜郎古酒業等被告在白酒產品上使用“夜郎古酒”“夜郎春秋”標識侵犯了郎酒公司“郎”商標專用權,判決被告停止生產、宣傳、銷售“夜郎古酒·大金獎”和“夜郎春秋”白酒;判決被告使用“夜郎古”作爲企業字號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求被告三十天內變更企業名稱;判決被告賠償郎酒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196,402,395元。夜郎古酒業表示,對此判決結果深表震驚與遺憾,並將依法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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