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就《旅遊投訴處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文旅部就《旅遊投訴處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11月12日訊,文化和旅遊部對《旅遊投訴處理辦法》部分內容進行了修訂,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明確旅遊投訴處理主體及受理範圍。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中相關表述,修改“旅遊投訴”定義;根據機構改革後實際情況,調整“旅遊投拆處理機構”定義;依據文化和旅遊部門職責,將辦法中“旅遊經營者”修改爲“旅遊市場經營主體”,並對包含的具體對象進行界定。防止旅遊投訴調解手段被濫用,保障旅遊市場經營主體合法權益;通過與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管理相關規定進行銜接,提高被投訴人對旅遊糾紛處理的配合度,提升調解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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