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標準後,對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以上

【財政部: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標準後,對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徵增值稅】11月13日訊,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布《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確,增值稅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標準後,對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徵增值稅,原針對北京、上海、廣州、深圳4個城市個人銷售已購買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徵收增值稅的規定相應停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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