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等三部門:擴大啓運港退稅政策實施範圍】11月14日訊

【財政部等三部門:擴大啓運港退稅政策實施範圍】11月14日訊,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發佈關於擴大啓運港退稅政策實施範圍的通知。其中提出,現將擴大啓運港退稅政策實施範圍通知如下:一、對符合條件的出口企業從啓運地(以下稱啓運港)啓運報關出口,由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公司承運,從鐵路轉關運輸直達離境地(以下稱離境港)離境的集裝箱貨物,實行啓運港退稅政策。二、運輸企業及運輸工具。運輸企業爲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公司。運輸工具爲火車班列或鐵路貨車車輛。三、出口企業。出口企業的出口退(免)稅分類管理類別爲一類或二類,並且在海關備案(失信企業除外)。四、危險品不適用啓運港退稅政策。(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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