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發佈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動態數據報送要求】11月1

【民航局發佈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飛行動態數據報送要求】11月15日訊,中國民用航空局發佈公告稱,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運行人在使用輕型、小型、中型、大型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實施飛行活動時,應當確保其使用的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向無人駕駛航空器一體化綜合監管服務平臺聯網報送飛行動態數據,且在運行時不得關閉報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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