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科技:收到廈門證監局責令改正決定】11月15日訊,好利

【好利科技:收到廈門證監局責令改正決定】11月15日訊,好利科技公告,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廈門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對好利來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和《關於對陳修、劉昊德、張東傑採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公司存在財務報表合併範圍不準確、未準確界定子公司對外提供的融資諮詢服務業務收入性質、對個別重大事件未按規定進行內幕信息登記等問題,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和《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5號——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公司將嚴格按照要求整改,加強內幕信息登記管理,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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