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期所修改《廣州期貨交易所做市商管理辦法》】11月26日訊

【廣期所修改《廣州期貨交易所做市商管理辦法》】11月26日訊,《廣州期貨交易所做市商管理辦法》的修改已由廣州期貨交易所董事會審議通過,並報告中國證監會,現予以發佈,相關業務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其中第十九條“根據協議約定和做市情況,做市商可以享有交易手續費減收等權利”修訂爲“根據協議約定和做市情況,交易所可以給予做市商交易手續費減免、激勵等。交易所根據做市品種運行等情況設置交易手續費減免、激勵標準,並與做市商在協議中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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