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市明確有房即可入戶】11月27日訊,廣東東莞市公安

【廣東東莞市明確有房即可入戶】11月27日訊,廣東東莞市公安局11月27日正式印發《東莞市公安局關於增加穩定居住就業入戶事項的通知》。《通知》明確,在東莞市擁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戶籍人員,已在東莞市申報居住登記的,其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請入戶東莞市,申請人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隨遷。房屋產權人、購房人爲未成年人的,應由其父親或母親作爲申請人,家屬可以隨遷。《通知》還表示,擁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是指在東莞已辦理住宅房屋不動產權登記,或已購買東莞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網籤合同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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