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最高金融監管機構反對投資者尋求的公司法修改提議】12月

【韓國最高金融監管機構反對投資者尋求的公司法修改提議】12月2日訊,據外媒報道,韓國最高金融監管機構反對投資者爲解決該國股市估值偏低問題而尋求的對公司法進行修改的提議。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主席金炳煥週一在一場新聞發佈會上向記者表示,修訂韓國《商法》以將公司董事會對股東的受託責任擴大至所有股東,可能會產生適得其反的效果,因爲這樣的舉措不僅會影響大型企業,也會波及小型和非上市企業。這位韓國最高金融監管機構負責人表示:“基於應加強對普通股東保護的觀點,政府已提出修訂《資本市場法》的提議。” 他還補充說,他會將該提議傳達給議會和投資者。他補充稱,這將有助於最大程度地減少對私營和小型企業的負面影響。韓國投資者認爲,現行法律使得家族經營的財閥集團及其他企業的控股股東能夠採取一些以犧牲中小投資者利益爲代價、讓創始家族受益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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