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低空飛行服務保障辦法(試行)》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南京市低空飛行服務保障辦法(試行)》明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3日訊,低空飛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是支撐低空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基礎保障。12月3日上午,南京市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並解讀《南京市低空飛行服務保障辦法(試行)》,辦法將於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試行兩年。服務保障辦法共37條,分爲總則、服務保障體系建設、飛行主體管理、飛行活動服務保障、安全監管和附則六個章節。(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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