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公司原董事長鍾玉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12月6日訊,

【康得新公司原董事長鍾玉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12月6日訊,2024年12月6日下午,江蘇省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單位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原董事長鍾玉、原董事徐曙、原財務總監王瑜、原資金部主管張麗雄、康得集團原財務總監吳曉雁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等一案公開宣判。鍾玉因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欺詐發行證券罪、騙購外匯罪及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2020萬元。其他責任人員因參與相關犯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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