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正特:收到浙江證監局警示函】12月9日訊,浙江正特公告

【浙江正特:收到浙江證監局警示函】12月9日訊,浙江正特公告,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警示函指出,公司在2024年半年報部分會計處理存在差錯,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公司時任董事長、總經理兼代董事會祕書陳永輝、財務總監葉科對違規行爲承擔主要責任。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公司、陳永輝、葉科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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