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紀國剛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

【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紀國剛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一審宣判】12月11日訊,2024年12月11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紀國剛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對被告人紀國剛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以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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