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優化低濃度三乙醇胺混合物進出口監管措施】12月17

【三部門:優化低濃度三乙醇胺混合物進出口監管措施】12月17日訊,工信部、商務部、海關總署發佈關於優化低濃度三乙醇胺混合物進出口監管措施(2024年版),決定自2025年1月1日起,進一步優化部分三乙醇胺混合物進出口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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