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證監局:對廣東粵駿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採取出具

【廣東證監局:對廣東粵駿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12月20日訊,廣東證監局發佈關於對廣東粵駿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你公司在開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業務過程中,存在以下違規情形:一是向不合格投資者募集私募基金;二是投資者適當性程序缺失;三是未按照基金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運作。我局決定對你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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