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嚴禁在盤活存量資產過程中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國家發改委:嚴禁在盤活存量資產過程中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12月24日訊,國家發改委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項目規範實施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要嚴格落實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的要求,不得以盤活存量資產爲名,將特許經營模式異化爲地方政府、地方國有企業或平臺公司變賣資產、變相融資的手段,嚴禁在盤活存量資產過程中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等各類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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