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建立“常態化申報、按季度審覈”的項目申報審覈

【國務院辦公廳:建立“常態化申報、按季度審覈”的項目申報審覈機制】12月25日訊,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優化完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機制的意見》。對“自審自發”試點地區以外的省份,建立“常態化申報、按季度審覈”機制。各地專項債券項目經省級政府審覈批準後,依託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兩部門信息系統常態化報送,其中,應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項目的集中報送,並在次年2月底、5月底、8月底前分別完成該年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全年項目的補充報送。兩部門全年向各地開放信息系統,每年3月、6月、9月、11月上旬定時採集地方報送數據,並於當月內下發審覈結果。
貼心提醒:
1.本公司所提供之即時報價資訊,不代表勸誘投資人進行期貨交易,且不保證此資料之正確性及完整性。
2.實際可交易商品相關資訊請以主管機關公告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