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新臺幣交保】12月27日

【臺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3000萬元新臺幣交保】12月27日訊,臺灣民衆黨主席柯文哲12月26日上午被臺北檢方起訴並求刑28年6個月後,臺北地方法院當天晚間開庭,決定是否繼續羈押柯文哲等5名被告。法庭上,柯文哲不認罪,否認檢方指控的多項罪名。檢方指出柯文哲有串供嫌疑,要求繼續羈押。經過6個多小時的審理,法院認定案件相關事實晦暗不明的風險已經降低,於27日凌晨3時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新臺幣交保,其餘4名在押被告也都交保,所有人都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同時嚴禁接觸、干擾證人。這意味著柯文哲27日白天湊齊保金後,就可以返回住家。(央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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