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明確首發規模和項目收益要求,將項目分爲依託租賃收入

【深交所:明確首發規模和項目收益要求,將項目分爲依託租賃收入和依託收費收入兩類】12月27日訊,深交所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業務指引第1號——審覈關注事項(試行)(2024年修訂)》。《REITs審覈關注事項指引》系統總結實踐經驗,突出以“管資產”爲核心,著力構建符合REITs特徵規律的審覈標準。一是資產端,明確首發規模和項目收益要求,將項目分爲依託租賃收入和依託收費收入兩類,強化經營和財務信息披露,同時優化產業園區、收費公路和租賃住房項目特殊關注事項,新增倉儲物流、消費基礎設施項目特殊關注事項,要求評估機構在充分考慮市場環境和資產特徵基礎上,合理設置評估參數,並壓實管理人對評估方法、評估參數選取合理性的核查責任。二是產品端,增加原始權益人回收資金監管要求,明確基金經理兼任標準,要求基金建立有效的分層決策機制,細化基金管理費、運營管理費收取要求,強化激勵約束,充分發揮各參與方作用,提升REITs運營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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