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警惕僞造許可證開展非法金融活動】12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警惕僞造許可證開展非法金融活動】12月27日訊,爲保障廣大人民羣衆合法權益,增強金融消費者對非法金融機構及非法金融活動的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維護良好金融秩序,金融監管總局進行提示如下:開展金融業務應嚴格依法持證經營。根據相關法律及《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管理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1年第3號)的規定,許可證爲金融監管總局(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授權的派出機構依法頒發的準許銀行保險機構經營金融業務的法律文件,包括金融許可證、保險許可證及保險中介許可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僞造、變造、轉讓、出租、出借。銀行保險機構開展金融業務,必須依法取得許可證,並在營業場所顯著位置或相關網絡平臺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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