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保險公司監管評級辦法】1月17日訊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保險公司監管評級辦法】1月17日訊,各項評級要素均由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組成,評級要素的權重之和爲100%。其中,公司治理、償付能力權重不低於15%,負債質量、資產質量(含資產負債匹配)、信息科技、風險管理權重不低於10%,經營狀況、消費者權益保護權重不低於5%。(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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