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就《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規則(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

【證監會就《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規則(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1月17日訊,證監會系統梳理近年來監管工作實踐,多方調研聽取意見建議,在《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基礎上起草了《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規則(徵求意見稿)》。《規則》共二十三條,強調募集資金使用應專款專用、專注主業,明確了募集資金用途改變的具體情形和延期實施的流程要求,對閒置募集資金進行臨時現金管理、補充流動性,以及超募資金使用等方面作了進一步規範。此外,《規則》貫徹從嚴監管理念,明確了問責條款,建立與《證券法》《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上位法的銜接,通過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以推動上市公司規範管理和使用募集資金,促進中介機構勤勉盡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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