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監局提醒:警惕“買酒薦股”“買酒入股”風險】1月20

【深圳證監局提醒:警惕“買酒薦股”“買酒入股”風險】1月20日訊,近期,我局關注到一些不法分子以買酒送投資諮詢服務、買酒送公司原始股等名義開展違法活動。因買酒屬於購買商品行爲,受害人發現被騙後維權困難重重。不少不法分子通過互聯網開展騙局,流竄作案甚至藏身境外,涉事公司有的事發後人去樓空,有的壓根沒有實體經營,被騙資金難以追回。深圳證監局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證券法》規定,境內企業直接或間接到境外發行證券應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履行備案程序,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服務業務應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投資請選擇持牌機構正規渠道,謹防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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